(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道德品行;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
(四)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计算机操作熟练,熟悉常见办公软件;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法学类的人员。
调解员(3人)
岗位具体要求:学历、专业、职业资格等细则详见配套《岗位表》(见附件1)
(一)报名应聘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5日18时。
2.报名流程: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职业资格证、近期免冠一寸彩照、《报名表》扫描件(见附件2)、《个人承诺书》扫描件(见附件3)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dyrcjtzp@163.com。报名材料及邮件命名为“德阳市司法局2026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聘用制调解员应聘材料(姓名)”。
3.超过2026年5月5日18时之后投递的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投递,具体时间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材料记录时间为准。
4.咨询电话:15181078677,江老师。
5.电话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任职要求,进行硬性条件(年龄、学历、专业等)筛查,择优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按照客观、公正、及时的要求进行。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视情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面试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基础知识储备和具体业务实操能力,笔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面试人员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为3:1。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各占50%。若总成绩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具有法律实务工作经验者优先。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及考察阶段人选。
4.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及考察(背景调查)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复审环节包括学历真实性核查、工作履历背景调查以及心理素质测评。并要求候选人提供近期个人征信报告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资格复审和背景调查不合格者,严格按顺位递补。
(五)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及考察的人员,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顺位递补重新进入资格复审及考察。
(六)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通过官方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入资格复审及考察。
(七)录用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此次招聘工作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等情节,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任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关纪律责任。
(二)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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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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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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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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